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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岁女童被拐卖15年一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。

母婴育儿 2024-06-18 浏览(121) 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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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女孩蔡嘉玲被拐15年后与亲生父母团聚。当年拐卖蔡佳玲的张某军并没有把孩子卖掉,而是留在四川广安由老人抚养。

今年4月,此案一审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。6月18日,本报从蔡嘉玲父亲蔡先生处获悉,当日上午,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:张某军犯拐卖儿童罪,获刑四年十个月。附带民事赔偿,张某军赔偿45万元。

该报此前报道称,2008年,4岁女孩蔡嘉玲在深圳龙岗区龙洞东联商场被一名中年妇女拐走,从此杳无音信。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比对到在四川广安生活学习的蔡嘉陵的信息。3月20日,蔡嘉玲与亲生父母团聚。

“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还能认出她的样子。”蔡先生说,女儿长得和他们很像,所以第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
通过女儿的讲述,蔡先生知道女儿被拐后生活不好,10岁前的记忆模糊。“张某军拐卖我女儿后,没有带在身边抚养。而是把她带回了四川广安的一个镇上,扔给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。女儿成了留守儿童。“蔡先生说,他至今无法理解张某军为什么要这么做。据他所知,张某军有个儿子。女儿告诉他,在被警察抽血之前,她就怀疑过自己的人生经历,心里一直有个问号,只是一直隐瞒着。警察抽血后,她被父母告知不要了,在深圳找到了她。

目前,蔡嘉玲留在深圳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,在深圳一所高中读书。

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,张某军1973年出生,户籍地为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。他是一名小学生,2023年3月被警方拘留。龙岗区检察院依法查明,2008年6月27日16时许,张某军在龙岗镇龙东居委会东联购物广场门口看见蔡某某(指蔡佳玲)独自玩耍,以糖果为诱饵将蔡某某绑架并带回四川老家抚养。2023年3月19日,张某军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
龙岗区检察院认为,张某军拐卖儿童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张某军犯罪后自动投案,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蔡先生向本报表示,张某军拐卖儿童的行为对孩子及其亲生父母造成了极大的伤害,希望法律严惩张某军。同时,他们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向张某军索赔住宿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80余万元。

原标题:4岁女童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赔偿4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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